现在为什么叫"犯罪嫌疑人"而不叫"罪犯"?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5/03 04:32:18

罪犯是经过法院判决后定为有罪的人.或者在生活中我们称做实施犯罪行为的人.
而犯罪嫌疑人是没有经过判决且生效的,我们为尊重法律只能称其嫌疑人,而不能是罪犯.
刑事诉讼中,被告人是审判中判决前的称呼.

公诉案件,受刑事追诉者在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以前,称为犯罪嫌疑人,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诉以后,则称为被告人,即犯罪嫌疑人成为被告人是需要法定条件的.
受刑事追诉者在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以前,称为犯罪嫌疑人。在法院阶段称为被告。只有经过法院判决后如果有罪,才称为罪犯.

根据西方法典,所有人是假定无罪的,即无罪推论.只有经法官(陪审团)判决有罪,并在判决书生效后才是罪犯.在此之前,公安拘留\检查官批捕\法院待审判期间,只是“犯罪嫌疑人”.
但在中国不必太认真,只是一个名称游戏.在入公安拘留所/看守所后,无论如何,其实已是以"罪犯"相待.
哈哈,今天天气...,哈哈

我也挺好其的
能是叫罪犯嫌疑人比就罪犯不伤他的心吧!
呵呵~
开玩笑的~

法律是规定还没证据确认是真正的罪犯 ,只是怀疑时就称犯罪嫌疑人.即使定罪了,罪犯仍可能是无罪的,所以还是犯罪嫌疑人.

公诉案件,受刑事追诉者在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以前,称为犯罪嫌疑人,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诉以后,则称为被告人,即犯罪嫌疑人成为被告人是需要法定条件的